皮革制品耐溶剂性检测的耐汗渍与溶剂复合试验流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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皮革制品广泛应用于鞋类、箱包、家具等领域,日常使用中常同时接触人体汗渍(含盐分、乳酸等成分)与溶剂(如清洁液、护理剂中的乙醇、丙酮),其耐溶剂性与耐汗渍性能的复合表现直接影响产品寿命与用户体验。耐汗渍与溶剂复合试验作为评估皮革耐用性的关键手段,能更真实模拟实际使用场景,为产品质量控制提供科学依据。本文将详细拆解该试验的完整流程,涵盖试样准备、溶液配制、操作步骤及结果评估等核心环节。
试样准备
试样需按GB/T 16799-2008《皮革 取样部位》或ISO 2418《皮革 化学试验 试样的制备和调节》要求选取,优先从皮革背脊部(纤维结构最均匀区域)取样,避免边缘、瑕疵或拼接处。通常取3个平行试样,尺寸为100mm×50mm(长×宽),确保粒面(正面)完整。
取样后,需将试样置于状态调节环境(温度20℃±2℃、相对湿度65%±5%)中24小时,使试样达到湿度平衡,避免因水分含量差异影响试验重复性。状态调节后的试样需立即使用,若放置超过4小时,需重新调节。
对于涂饰革试样,需用无粘性残留的聚酯胶带固定边缘(防止试验中涂饰层剥落);未涂饰革需用铅笔标注纤维方向(纵向/横向),确保试验受力均匀。
试验溶液配制
耐汗渍溶液分酸性与碱性两种,按GB/T 3922-2013《纺织品 耐汗渍色牢度试验方法》配制:酸性溶液含氯化钠5g/L、乳酸2g/L、尿素1g/L,pH调至4.3±0.2;碱性溶液含碳酸钠5g/L、氯化钠5g/L,pH调至8.5±0.2。配制用去离子水,搅拌溶解后静置24小时备用。
溶剂选择需匹配产品使用场景:鞋类革用70%乙醇(模拟清洁鞋油),箱包革用分析纯丙酮(模拟护理剂),家具革用工业级二甲苯(模拟环境溶剂)。溶剂需符合GB/T 6981纯度要求,使用前检测含水率(≤0.1%),避免影响结果。
若客户指定具体清洁/护理产品,需按其成分比例稀释溶剂,确保试验与实际使用的相关性。
试验设备校准与准备
试验需用到恒温水浴箱(精度±0.5℃,控耐汗渍溶液温度)、硼硅酸盐玻璃容器(容积≥500mL,防溶剂反应)、鼓风干燥箱(温度±1℃)、电子天平(0.01g精度)、pH计(±0.01精度)、GB/T 250-2008灰度卡、10倍放大镜等。
试验前需校准设备:恒温水浴用标准温度计校验37℃±1℃准确性;pH计用标准缓冲液(pH4.00、7.00、9.18)校准;干燥箱用热电偶校验40℃±2℃干燥温度。浸渍容器用溶剂清洗3次,干燥后备用。
此外需准备滤纸(120g/m²)沥干试样、不锈钢镊子夹取试样,避免手接触影响结果。
试样预处理
预处理目的是消除应力与水分差异。状态调节后的试样先预干燥:平铺于硅胶干燥器中4小时,去除表面吸附水;再称量初始质量(精确至0.01g),记录数据用于后续质量变化分析(如膨胀/溶解导致的质量差异)。
涂饰革需用胶带固定边缘,未涂饰革标注纤维方向。预处理后试样需立即入液,若停顿超30分钟,需重新状态调节。
复合试验的浸渍顺序与参数控制
浸渍顺序模拟实际场景:先汗渍后溶剂(用户先使用产品再清洁)。具体步骤:1、将试样完全浸入37℃±1℃耐汗渍溶液,液面高试样20mm,玻璃棒轻压浸没;2、保持24小时,每6小时搅拌1次(50r/min);3、取出后垂直悬挂沥干10分钟,滤纸吸去表面液;4、浸入室温(20℃±2℃)溶剂,浸泡30分钟,期间观察气泡、变形;5、取出后再次沥干10分钟。
浸泡中试样不得重叠或触壁,避免局部浓度差;溶剂浸泡需在通风橱进行,防挥发伤害;每个试样用单独容器,避免交叉污染。
绒面革需调整参数:耐汗渍时间缩短至12小时(吸湿性强易变形),溶剂浸泡延长至45分钟(纤维疏松需充分接触)。
试验过程中的状态观察与记录
定期观察记录,时间点包括耐汗渍1、6、24小时,溶剂10、30分钟。观察内容:1、颜色变化:目视对比原始试样,记录深浅/色相变化(如浅棕变深棕);2、外观变化:放大镜看起皱、裂纹、涂饰层剥落;3、物理变化:轻压试样,记录软化、膨胀(厚度增10%以上)或溶解(表面粘稠);4、质量变化:浸泡后称量,计算质量变化率((试验后质量-初始质量)/初始质量×100%)。
记录用统一表格,含试样编号、时间、温度、pH、颜色/外观描述、质量变化率。例如:试样1(鞋革)耐汗渍6小时粒面轻微起皱,溶剂10分钟颜色变深棕,质量变化率+3.2%(膨胀)。
观察需在D65标准光源下(1000lux照度)进行,颜色变化不明显时用色差仪测ΔE值(ΔE≤1.5无明显变化,>3.0明显变化)。
试样后处理与结果评级
溶剂浸泡后处理:1、去离子水冲洗3次(每次1分钟),去残留液;2、40℃±2℃干燥箱干燥2小时,去内部水分;3、状态调节24小时,恢复平衡湿度。
结果评级分两部分:颜色变化用GB/T 250-2008灰度卡评5级(5级无变化,4级轻微,3级明显,2级很明显,1级严重);外观变化用放大镜评5级(5级无缺陷,4级轻微起皱,3级裂纹,2级剥落,1级溶解)。
涂饰革需额外评附着力:按GB/T 9286-1998交叉切割法划10×10格子(1mm×1mm),胶带撕离后看涂饰层残留率(≥90%为4级,≥70%为3级)。
结果判定标准
结果需依据产品标准或客户要求判定,常用标准如GB/T 19941-2019《皮革和毛皮 化学试验 耐溶剂性的测定》、ISO 15700《皮革 耐汗渍色牢度试验》。例如鞋革合格指标:颜色变化≥4级,外观≥4级,附着力≥4级,质量变化率≤5%;家具革:颜色≥3级,外观≥3级,无溶解。
若结果不合格,需双倍试样复检;复检仍不合格则判批不合格。复检时需核查参数(温度、时间、溶液浓度),排除操作误差。
结果报告需包含所有参数(汗渍pH、溶剂浓度、浸泡时间)、观察记录、评级结果及结论,确保可追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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