检测方法确认记录在CNAS认证资质扩项中的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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检测方法确认记录是CNAS(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)认证资质扩项中的核心技术文件,直接反映实验室对新增检测方法的掌握程度与合规性。在扩项评审中,CNAS通过核查该记录,确认实验室具备按照新标准开展检测的能力。本文将围绕CNAS对检测方法确认记录的具体要求展开,拆解记录编制与留存的核心要点,助力实验室满足扩项评审要求。
检测方法确认记录的法定依据与适用范围
CNAS对检测方法确认记录的要求,源于《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》(CNAS-CL01:2018,等同ISO/IEC 17025:2017)的条款7.2.1.4。该条款明确,实验室应对拟使用的检测方法进行确认,确保其适用于预期用途,并保留确认过程的记录。这一要求是资质扩项的“门槛”,未满足则无法通过评审。
从适用范围看,需编制确认记录的方法包括三类:
一、新增的标准方法(如GB/T 5009.12-2017《食品中铅的测定》),二是非标准方法(如客户提供的内部方法),三是经过修改的标准方法(如调整了样品前处理步骤的标准方法)。即使是广泛使用的标准方法,实验室首次应用时也需确认其在本实验室的适用性,相关记录不可或缺。
例如,某实验室拟扩项“水质中总磷的测定”(GB/T 11893-1989),需针对该标准方法编制确认记录,证明实验室具备按照该标准开展检测的能力。若实验室对该方法的样品前处理步骤进行了优化(如将消解时间从30分钟缩短至20分钟),则属于“修改的标准方法”,更需详细记录修改理由与验证过程。
需注意的是,CNAS要求“确认”与“验证”不同:验证是对标准方法的适用性验证,而确认是对非标准方法或修改方法的全面评估,但两者均需留存记录。在扩项中,无论方法类型如何,确认记录都是评审的必查文件。
确认记录需覆盖的核心要素
CNAS要求,检测方法确认记录需完整覆盖方法确认的全流程,核心要素包括“方法选择依据”“确认参数”“实验设计”“结果评价”四大类。每类要素均需详细记录,缺一不可。
一、方法选择依据。记录需说明选择该方法的理由:是基于客户需求(如客户指定GB/T 22388-2008《原料乳与乳制品中三聚氰胺的测定》),还是标准的有效性(如该方法是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),或是实验室的技术能力(如实验室具备该方法所需的高效液相色谱仪)。例如,某实验室选择“高效液相色谱法测定食品中黄曲霉毒素B1”,需记录:“客户要求使用GB 5009.22-2016,且实验室已配备Agilent 1260 HPLC系统,满足方法要求。”
其次是确认参数。不同方法的确认参数不同,但通常需包含检出限(LOD)、定量限(LOQ)、精密度(RSD)、准确度(加标回收率)、线性范围五大参数。例如,对于“原子吸收光谱法测定土壤中铜”,需记录:检出限通过7次空白实验计算(标准偏差×3),结果为0.05mg/kg,符合方法规定的≤0.1mg/kg;定量限为0.15mg/kg,符合≤0.3mg/kg的要求;精密度通过6次平行样测定,RSD为3.2%,≤5%;准确度通过加标回收实验,回收率为92%-98%,符合85%-110%的要求;线性范围为0.1-5.0mg/L,相关系数r=0.9998,符合≥0.999的要求。
三、实验设计。记录需说明确认实验的方案:使用的标准物质(如GBW08605水中汞标准物质)、样品类型(如实际样品、加标样品、空白样品)、实验次数(如6次平行样)、操作步骤(如样品前处理的消解方法、仪器的操作条件)。例如,加标回收实验的记录需写:“取10g土壤样品,加入0.5mL 100mg/L铜标准溶液(加标量为5mg/kg),按照方法规定的消解步骤(硝酸-高氯酸消解)处理,测定加标后的铜含量,计算回收率。”
四、结果评价。记录需基于实验数据,评价方法是否适用于预期用途。例如,“检出限0.05mg/kg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(GB 15618-2018)中铜的限值要求(农田土壤≤100mg/kg),精密度RSD 3.2%符合方法规定的≤5%,准确度回收率92%-98%符合85%-110%,因此该方法适用于本实验室土壤中铜的测定。”
方法确认过程的可追溯性要求
可追溯性是CNAS对检测方法确认记录的核心要求之一。记录必须能“追溯”到实验的每一个环节,确保任何疑问都能通过记录还原当时的操作场景。
一、标准物质的追溯。记录需详细填写使用的标准物质信息:编号(如GBW08605)、批号(如202303)、有效期(如2025年3月)、溯源性说明(如该标准物质溯源至国家计量基准)。例如,某实验室使用GBW08605水中汞标准物质进行确认实验,需记录:“标准物质编号GBW08605,批号202303,有效期至2025年3月,证书显示其汞含量为10±0.1μg/mL,溯源至国家计量院的汞标准溶液。”
其次是设备的追溯。记录需关联使用的设备:设备编号(如HPLC-001)、校准状态(如校准日期2023年5月,校准证书编号CAL-2023-05-001)、设备参数(如高效液相色谱仪的波长精度±0.1nm,符合方法要求)。例如,使用HPLC-001测定三聚氰胺,需记录:“设备编号HPLC-001,2023年5月校准,波长精度±0.1nm,流速精度±1%,符合GB/T 22388-2008对仪器的要求。”
三、人员的追溯。记录需有实验人员的签字与资质说明:实验人员姓名(如张三)、培训记录(如2023年6月参加“高效液相色谱法培训”,考核合格)、操作权限(如具备HPLC-001的操作资格)。例如,“实验人员张三,已通过GB/T 22388-2008方法培训(培训编号TR-2023-06-005),考核成绩92分,具备该方法的操作权限。”
四、环境条件的追溯。记录需附实验期间的环境参数:温度(如22℃)、湿度(如55%)、气压(如101.3kPa),并说明是否符合方法要求。例如,“实验日期2023年7月10日,实验室温度22℃,湿度55%,符合GB/T 22388-2008对环境温度(20-25℃)、湿度(≤60%)的要求,环境记录编号ENV-2023-07-10。”
记录中对“方法偏离”的特殊处理
在方法确认过程中,实验室可能因样品基质、设备条件等原因,需偏离标准方法的规定步骤(如修改样品前处理、调整仪器参数)。CNAS要求,此类“方法偏离”必须在记录中特殊说明,否则将被判定为违规。
一、偏离的理由。记录需详细说明偏离的原因:是样品基质特殊(如高脂肪样品难以用原方法提取),还是设备限制(如实验室无原方法要求的旋转蒸发仪),或是客户要求(如客户希望缩短检测周期)。例如,“原方法要求用旋转蒸发仪浓缩样品,但实验室无此设备,改用氮吹仪浓缩,理由是氮吹仪的浓缩效果与旋转蒸发仪一致,且更适合小体积样品。”
其次是偏离的内容。记录需明确修改的具体步骤:如将“旋转蒸发仪浓缩至近干”改为“氮吹仪50℃浓缩至近干”,将“超声提取30分钟”改为“超声提取40分钟”。例如,“偏离内容:原方法6.3条‘旋转蒸发仪浓缩’修改为‘氮吹仪50℃浓缩至近干’,其他步骤不变。”
三、偏离的验证。记录需证明偏离后的方法仍能满足预期用途:可通过加标回收、平行样测定、与原方法对比等方式验证。例如,“用氮吹仪浓缩后的加标回收率为90%-95%,与原方法的92%-96%无显著差异(t检验P>0.05),说明偏离后的方法准确度符合要求。”
四、客户的同意。若偏离是因客户要求,记录需附客户的书面同意函(如邮件、合同条款)。例如,“客户XX公司要求将超声提取时间从30分钟缩短至20分钟,书面同意函编号CON-2023-07-001,确认接受偏离后的检测结果。”
设备与环境条件的匹配性记录要求
检测方法的有效性依赖于设备与环境条件的匹配。CNAS要求,确认记录需证明实验室的设备与环境满足方法规定的要求,否则方法确认将视为无效。
一、设备的匹配性。记录需核对设备的技术参数与方法要求:如方法要求“高效液相色谱仪的流速范围0.1-5.0mL/min”,则需记录设备的流速范围(如0.01-10.0mL/min),并说明符合要求;如方法要求“原子吸收光谱仪的波长精度±0.2nm”,则需记录设备校准后的波长精度(如±0.1nm),证明符合要求。例如,“使用的原子吸收光谱仪(编号AAS-001)波长精度为±0.1nm,符合GB/T 11912-1989《水质中铅和镉的测定》对波长精度±0.2nm的要求。”
其次是设备的校准状态。记录需附设备的校准证书:校准日期、校准机构(如国家计量院)、校准结果(如流速精度±0.5%),证明设备在确认实验期间处于校准有效期内。例如,“高效液相色谱仪(编号HPLC-001)于2023年5月校准,校准证书编号CAL-2023-05-001,流速精度±0.5%,符合方法要求,校准有效期至2024年5月。”
三、环境条件的匹配性。记录需附实验期间的环境监测数据:如方法要求“气相色谱法的实验室温度20-25℃,湿度≤60%”,则需记录实验当天的温度(如22℃)、湿度(如55%),并说明符合要求;若环境条件超出范围需说明应对措施(如开启空调调节温度)。例如,“实验日期2023年7月15日,实验室温度26℃(超出方法要求的20-25℃),开启空调降至23℃,并记录降温后的温度为23℃,符合要求,环境记录编号ENV-2023-07-15。”
人员能力验证的记录要点
实验室人员能否正确操作检测方法,是CNAS资质扩项的核心考察点之一。确认记录需包含人员能力验证的详细内容,证明实验人员具备该方法所需技能。
一、培训记录。记录需说明人员参加的培训:培训主题(如“GB/T 5009.12-2017食品中铅的测定培训”)、培训时间(如2023年6月10日-12日)、培训老师(如具备CNAS评审员资格的李XX)、考核方式(如理论考试+实操考核)、考核结果(如理论90分,实操合格)。例如,“实验人员王五参加了2023年6月GB/T 5009.12-2017培训,理论考试成绩90分,实操考核通过(独立完成样品消解、仪器操作、数据处理),培训证书编号TRAIN-2023-06-003。”
其次是实操记录。记录需详细描述人员的操作过程:如样品前处理的步骤(称样1.0g,加硝酸5mL,高氯酸1mL,消解至清亮)、仪器操作参数(原子吸收光谱仪的波长283.3nm,灯电流5mA)、数据处理(用标准曲线法计算样品浓度)。例如,“实验人员王五操作原子吸收光谱仪时,波长设置为283.3nm,灯电流5mA,符合方法要求;标准曲线的相关系数r=0.9997,符合≥0.999的要求。”
三、能力对比记录。若实验室有多名人员操作同一方法,记录需包含人员间的能力对比结果:如两名人员测定同一样品的结果差值(如张三测定值0.50mg/kg,李四测定值0.52mg/kg,差值0.02mg/kg,符合方法允许的误差范围)。例如,“张三与李四分别测定同一样品的铅含量,结果为0.50mg/kg和0.52mg/kg,相对偏差4%,符合方法≤5%的要求,说明两人能力一致。”
数据有效性与统计分析的记录规范
检测数据的有效性,直接影响方法确认的结论。CNAS要求,确认记录中的数据需真实、准确,统计分析需符合数理统计的要求。
一、数据的真实性。记录需填写原始实验数据,而非经过修改或筛选的数据:如空白实验的吸光度值(0.005、0.006、0.004)、平行样的测定值(0.48mg/kg、0.50mg/kg、0.49mg/kg),不得遗漏异常值(如某平行样的测定值为0.60mg/kg,需说明是否为异常值及处理理由)。例如,“空白实验的吸光度值为0.005、0.006、0.004、0.007、0.005,无异常值,标准偏差为0.0012。”
其次是数据的准确性。记录需说明数据的修约规则:如按照方法要求保留两位有效数字,或按照标准物质的不确定度修约。例如,“标准物质的铅含量为10.0±0.1μg/mL,测定值为9.9μg/mL,修约后为10.0μg/mL,与标准值一致。”
三、统计分析的合规性。记录需采用正确的统计方法:如检出限计算(空白实验标准偏差×3)、精密度计算(平行样的相对标准偏差RSD)、准确度计算(加标回收率)、线性范围计算(标准曲线的相关系数r)。例如,“6次平行样的测定值为0.48、0.50、0.49、0.51、0.47、0.50mg/kg,平均值0.49mg/kg,标准偏差0.015mg/kg,RSD=3.1%,符合方法≤5%的要求。”
记录的留存与格式要求
CNAS对检测方法确认记录的留存与格式有明确要求,确保记录的完整性、可访问性与不可篡改性。
一、记录的格式。记录需采用实验室统一的格式:包含记录编号(如QM-TR-2023-07-001)、标题(如“GB/T 5009.12-2017食品中铅的测定方法确认记录”)、实验人员(如张三)、实验日期(如2023年7月15日)、方法名称(如“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法”)、确认参数(如检出限、精密度、准确度)、实验数据、结果评价、批准人(如实验室技术负责人李四)。例如,“记录编号QM-TR-2023-07-001,标题‘食品中铅的测定方法确认记录’,实验人员张三,实验日期2023年7月15日,方法名称‘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法’,批准人李四(技术负责人)。”
其次是记录的形式。CNAS允许纸质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