环境空气颗粒物(PM10和PM2.5)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
基础信息
标准号:HJ 653-2021
发布日期:2021-12-30
实施日期:2022-06-01
制修订:修订
代替标准:HJ 653—2013
中国标准分类号:z
国际标准分类号:01.040.13
技术归口:生态环境部
批准发布部门:生态环境部
行业分类:水利、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
标准类别:环保标准
备案信息
备案号:84936-2022
备案日期:2022-02-16
备案月报:2022年第2号(总第262号)
适用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颗粒物(PM10 和 PM2.5)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技术要求、性能指标和检测方法。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颗粒物(PM10和 PM2.5)连续自动监测系统的设计、生产和检测。
起草单位
中国环境监测总站、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、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、广东省广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和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
起草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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